新闻内容

新国展网代理政策公布

    时间 2009-12-04 23:25:19

    应新老朋友的关心和支持,新国展网决定开通直营和代理想结合的运作模式。具体如下:

    代理产品  
     

    A、网上展会
    B、会员销售
    C、精准营销(广告)
    D、商务服务


    代理分类

    地方展览服务网 

    主要经营项目是本城市展馆展览服务项目,提供以展览相关的搭建、设计、旅游、饮食、物流、酒店机票预订、签证、翻译等服务,负责各分站广告资源销售与本地资讯内容建设维护

    行业网站
      
    主要经营该行业的展会代理项目,提供行业网上展览,行业资讯,贸易配单,销售行业网站会员,销售行业网站广告,负责行业网站的更新和维护。
     
     

    代理条件
     
    一、企业代理的条件:
    1、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。
    2、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咨询解答服务。
    3、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。
    4、具有比较丰富的网络媒体经验与从业背景。
    5、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。
    6、在本地的行业内拥有良好的知名度。
    7、在本地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与渠道。
    8、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与经验。
    9、愿意接受委托方对其的审核、监督和指导。

    二、个人代理的条件:
    1、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。
    2、有一定的客户群网络和人事范围。
    3、可以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咨询解答服务。
    4、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。
    5、具有比较丰富的媒体工作经验与从业背景。
    6、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。
    7、愿意接受委托方对其的审核、监督和指导 

    具体合作请联系:

    电话:010-51281708

    手机;13718102931

    邮箱:xinguozhan@163.com